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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流程】

➊備妥下列必備文件1~5(6),缺件無法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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➋至學務處20號櫃台交件,於現場填寫"收件紀錄表",由學校協助轉交文件給保險公司。

  ✉亦可郵寄至學校,寄件資料:『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吳小姐收』,信封註明『申請保險理賠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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➌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審核作業,一般無缺件且符合理賠的申請,約5周左右,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理賠申請書所填之帳戶。

 

❑必備文件如下,請依序排列繳交:

1. 理賠申請書 (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20號櫃台領取)

2. 診斷證明書正本 (不同醫院需附不同診斷書)

3. 醫療收據(正本或由醫院開立有"醫院章"的副本)

4. 列印就醫學期之學雜費繳費證明單

        -有申貸保險費者—附就醫學期之「申請/撥款通知書影本」。樣張:撥款通知書參考

        -無申貸保險費金額為0者—附就醫學期於出納組臨櫃繳保險費之粉紅色「收據影本」。

5. 存摺封面影本(限學生本人,未滿18歲者一樣要先辦金融帳戶)

6. 其他:

  • 骨折、骨裂者:須加附「醫院X光光碟」
  • 初次罹癌者:須加附「病理檢驗報告」
  • 因精神疾病住院者:須加附醫院之「病歷摘要」、「護理紀錄」
  • 僑生、外籍生:須加附「居留證ARC」正反面影本
  • 有報案者:建議加附「事故登記聯單」影本
  • 未滿18歲者(112年1月1日開始):需繳交身分證影本,且理賠申請書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

 

❑重要注意事項:

▸理賠範圍:事故受傷門診、事故或疾病住院、手術才符合申請理賠條件(單純疾病門診沒有理賠。手術認定以健保署為準,而非診斷證明,通常醫療收據有寫"手術費"才算手術,否則可能只是健保署認定的"處置",如一般情況之拔牙)。

▸理賠期限:事故或疾病發生日起至2年內皆可申辦,逾期失效。

▸學務處協助學生申請及送件,實際理賠與否及理賠金額,是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契約審核。資料一旦送出後,個人若要抽回,需自行洽詢保險公司。

▸畢業生保險期間:(以下內容節錄自保險契約供參,實際內容請依公告之保險條款為準)

  ◎113學年度之前(遠雄人壽):應屆畢業生在七月三十一日以前畢業者,保險效力仍至七月三十一日午夜十二時終止;上學期畢業之學生,其保險效力則至一月三十一日午夜十二時終止。

  ◎114學年度(三商美邦人壽):應屆畢業生保險效力至畢業年度之八月三十一日終止;上學期畢業之學生,其保險效力則至畢業年度之二月月終之日午夜十二時終止。

▸國外事故:需附英文診斷證明書正本、醫療收據正本、健保核退通知書、護照影本、護照出/入境戳章影本。

▸休學加保:休學期間若額外加保,亦可申請理賠(加保請洽學務處12號陳小姐02-2737-6317)。

▸學保可受理醫院蓋章之收據副本,正本可留供個人申請其他商業保險使用。

▸對申請文件有疑問,可先與學務處承辦人吳小姐確認,02-2737-6318,jamiewu@mail.ntust.edu.tw。對保險理賠內容及金額有疑問,可參閱下方學生團體保險內容公告,或洽詢承保單位服務人員:

  ◎遠雄人壽團險部 黃小姐,02-2758-3099 分機1517。

  ◎三商美邦人壽 白小姐,02-2518-3385 分機152,手機:0931-211-064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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